| 文件编号 | E************002001Z02 |
|---|---|
| 投标资格 |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19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65,6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2-19 09:00:00 |
| 开标地点 | 诏安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内容 |
| 递交时间 |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