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YBSXES(2025)0632 | 项目名称: | 南溪区分局交管执法办案场所改造 |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 咨询电话: | ****** |
| 工期要求(天): | 3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 项目预算价(元): | 966800.00 | 项目发包价(元): | 937796.00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12-04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12-07 23:59:59 |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12-08 11:00:00 | 自主选号时间: | 30分钟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 专业承包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保函、保证保险、保证担保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
| 项目所在地: | 南溪区 | ||
| 选取地点: | ******服务中心 | ||
| 项目地址: | ******街道石鹅村(原南溪看守所、拘留所) | ||
| 项目概况: | ******街道石鹅村(原看守所拘留所) 建设内容及规模:室外总坪道路、室内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等工程,装修建筑面积约2050平方米。 项目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要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建筑工程) |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如因施工单位建设的工程出现无法直接评估但又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形,业主方可视情况作出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处理,但缺陷责任期不超过24个月。 四、农民工工资 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2021〕24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等文件执行。 五、付款条件说明 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需施工主提供请款申请及发票); 2.本项目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5%进度款,审核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工程款于缺陷责任期(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六、结算说明:业主收到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中选单位移交所有竣工档案资料和同等金额正式发票等资料,支付工程结算审核价。 |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南溪区分局交管执法办案场所改造(资料).rar |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 |
||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