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喀什塔什乡道路修复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第1次)
( E************001)
一、更正内容:
和田县喀什塔什乡道路修复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001001),于2026年03月27日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1)施工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3%且不高于8%(含界值,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现变更为施工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3%(含界值,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2)施工费的计费基数为:依据实际结算,以最终审计定案值的建安费为基数;现变更为施工费的计费基数为:所有投标人统一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安费******元作为报价基数进行算分。
2、原招标文件中附件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勘察设计人具有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现变更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项目设计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承担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现变更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承担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现发布澄清文件,具体变更事项详见澄清文件,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并仔细阅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农村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和田县百和镇 联 系 人:刘波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229号1栋1层2号-1 联 系 人:林婷婷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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