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蔬菜产业园配套水电设施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结果公示 源发布时间: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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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6-11 ******农村局宛城区蔬菜产业园配套水电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宛城政采磋商-2026-11-1 ******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茶庵乡袁黄庄村1组31号 540,000.00 评审总得分:85.3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农村局宛城区蔬菜产业园配套水电设施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0日历天 刘民兴 ******2268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延彬、乔丽、郝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9,18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工农北路205号 联系人:惠晓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1009、1011 联系人:刘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帅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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