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6-11 |
| ******农村局宛城区蔬菜产业园配套水电设施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2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13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宛城政采磋商-202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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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茶庵乡袁黄庄村1组31号 |
54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5.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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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农村局宛城区蔬菜产业园配套水电设施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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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历天 |
刘民兴 |
豫******2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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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王延彬、乔丽、郝峰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 收费金额:9,18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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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农村局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工农北路205号 |
| 联系人:惠晓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1009、1011 |
| 联系人:刘帅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帅 |
|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