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事务中心人防警报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南召政采公开-2025-36-1 | ******事务中心人防警报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 530500 | 5305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5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6设备质保期:二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供应商需具备:二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乙级(含)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总体集成类)》。
3.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委员会不予评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且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根据《南召县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要求规定,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南召县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南召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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