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2025-00819
二、项目名称:“免疫疾病”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免疫疾病”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有限公司 | ******街道科丰路262号302房 | 单价折扣率:5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免疫疾病”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免疫疾病”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 1.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清单中41个检测项目的检测服务,并列明每个检测项目的具体报告时限。2.实际服务项目******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增减,结算方式及标准按本项目合同标准。3.清单中某些项目检测技术成熟及标本量达到可采购人本地化开展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外送,可以无条件收回自行检测。4.相关收费标准物价部门或政策作出调整的,本项目同时进行相应调整。5.对以上要求因存在的不确定性,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经营风险。 | 1.投标人实验室符合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2.投标人保证按国家检测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测报告******医院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检验项目结果传输,方便检验项目的统一管理,并提供给采购人实验室信息系统双向对接。5.投标人对检验项目必须对项目实施方案做详细说明,制定质量保证措施、物流服务方案、应急预案。6.投标人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7.投标人须协助采购人实验室进行流程优化、质量提升、技术能力提升。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期:1.采购人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省相关要求。2.中标人需积极配合验收工作的进行,提供人员、资料等便于验收进行的条件支持。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中标人采取整改措施导致逾期提交成果文件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承担逾期责任。4.采购人每月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表详见“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附件:《服务质量月考核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爱红(采购人代表)、罗敏、胡志强、刘永昌、王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免疫疾病”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 1.90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免疫疾病”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40 | 32.00 | 10.00 | 87.40 | 1 | 1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0.60 | 34.00 | 10.00 | 84.60 | 2 | 2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40 | 35.00 | 8.04 | 84.44 | 3 | 3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00 | 35.00 | 8.18 | 82.18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东莞市清溪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0769-******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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