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纪台镇东方小学院落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山东 采购公告 源发布时间:2025-12-04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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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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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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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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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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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落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学院落租赁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釆用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NCJTCQ-SG-2025-0071

、项目名称******学院落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小学占地面积约8亩,其中有房************学院落对外公开发包,由寿光市纪台镇东方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寿光市纪台镇东方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权负责本次竞价事宜。起始价:10.00万元/年,租赁期限20年,因付款方式价格有递增(详见付款方式),共计207.625万元。竞价保证金:5.00万元。

上述标的物均以该面积、实物、现场现状为准不再进行测量、清理,出租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拍者必须与出租方联系、现场勘查,如未现场勘查或者勘查不详,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竞买成功后不得对院落现状提出任何异议,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者对该公告内容无异议。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09:00前用IE浏览器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8082/wfggzy/进行注册申购,申购导引、竞买细则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网站我公司发布的竞价公告下附《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5年12******银行子账户并登录系统对保证金到账情况自行查询(不查询将不能入竞价系统)。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展示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09:00前

标的所在地:寿光市纪台镇东方西村

联系电话:赵连民  ******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5年12月12日09:00-09:30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光分中心官网。

九、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再进行测量,出租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2、收费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当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交纳前五年租金和1.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期间的年租金以前十年的年租金上涨5%执行,合同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期间的年租金按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期间的年租金的上浮5%执行,第六年开始,租金于上一期租金到期前30日内一次性交纳五年租金,先交后用。逾期未缴纳视为违约,所交竞价保证金归寿光市纪台镇东方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寿光市纪台镇东方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无违约违法等情况下无息退回,否则该履约保证金归寿光市纪台镇东方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寿光市纪台镇东方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以寿光市纪台镇东方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寿光市纪台镇东方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占50%的方式分别汇入两村指定账户。)

3、租赁期限:20年

4、不得在本院落进行违法违纪作业、不得进行容易产生噪音污染、气体污染、环境污染、地下水污染等作业。使用该院落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搞违法建设,否则,出现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承租方交纳的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出具收款收据。

6、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按照租赁用途合法使用,持证经营,经营过程中,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不得转租,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因承租方的原因,如发生火灾等情况,造成对标的物的损毁及给他人造成损失,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在本院落已留有水、电接口。但因经营需要安装其他设备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方在租赁的院落内不能囤放或建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东西,如果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独自承担。

10、在租赁使用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租赁即自行终止。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政府城建规划或其它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时,由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一个月内交回租赁院落,未满承包期的已缴剩余款项,按日计算由出租方退回承租方(不计息),双方互不承担其他损失。

11、合同履行期届满时,承租方必须将自行投资建设的地上附着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卸或移走。

12、以院落现状租赁,租赁方不再作任何投入。合同期间,出租方房屋及资产由承租方保护使用,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经双方对资产验收合格,无违约,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3、承租方因经营可对房屋内部进行改造,但不得进行改建、阔建、重建,改造时须经具备设计能力的单位出具方案并交给出租方一份备案,出租方同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否则承租方无权对房屋主体进行改造,并对因改造给出租方造成的财产损失予以赔偿。

14、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可在空地进行房屋、厂房建造,但必须合法合规,须经具备设计能力的单位出具方案并交给出租方一份备案,出租方同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如因院落内树木妨碍建设需铲除的,需向出租方申请,由出租方进行铲除,承租方不得自行铲除。

15、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对园内投资的不动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中止合同,除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外,并赔偿出租方未履行年限的损失。在合同期满或提交合同中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承租方物品搬出,否则视为放弃,归出租方所有,若出租方在清理过程中产生费用的,由出租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6现院落内暂存放原承包主部分设备不在本次竞价范围,在成交后由村委协调一个月内移除完成。如一个月未迁出,租赁费按实际租赁天数进行折算,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7、佣金按成交总金额的1.5%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久红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5号楼5-2701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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