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5-219 | |||||||||||
| ******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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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标的内容:需满足移动警务终端在警务模式下的应用层安全、网络连接安全、外围接口安全等技术要求和公安移动执法工作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合格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30个月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集团公司或总部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人),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响应人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执行)及漯采购【2018】16号文规定。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 |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柳江路171号 | |||||||||||
| 联系人:孟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有限公司 |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太行山南路788号汇利锦绣山水1号楼21楼 | |||||||||||
| 联系人:翟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翟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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