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办公室关于印发******办公室关于转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及以下条款严格执行:
1.能够自主完成招生工作,组织学员通过云上智农APP自主申报。上一年度参加培育的农民不可重复参加培育,确因人才培养需要,可在次年参加不同主题或同一主题更高层次的培育。培育对象应与培育主题一致。同时,及时完善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上的学员二级信息,确保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2.严格按照省、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开展工作。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内,训后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3.开班前按要求制定开班计划、培训预算等,报甲方及市、省相关部门审批合格后按计划实施。
4.培训班级及人数安排
一是落实160人的常规班培训。计划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分玉米、农机2个班,每班60人,开展2期全产业链技术培训,培育资金每班19.1万元。培训学时≥54学时,≥6天。具体培训时间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可延长。
计划围绕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开展40人的乡村建设治理培训,培育资金12.8万元。培训学时≥54学时,≥6天。具体培训时间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可延长。
二是落实1期50人的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培训。分1个班,培育资金29.2万元。培训学时≥72学时,≥8天。具体培训时间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可延长。培训主题为农机驾驶或植保无人机飞防。
5.培训结束2个月内,上报报账材料。按省通知要求,3个月内上报管理相关档案材料。
6.培训机构有能力承担上报相关数据任务,开展信息系统后续填报,定期填报学员获得扶持、奖励情况。
******农村局全过程监管抽查和数据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质量把控不严的,及时做出整改。
8.组织学员完成线上培训。
9.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线上评价覆盖率、参训农民的满意度均要达到90%以上。
******农村局备案。
11.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聘请第三方开展审计,审计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学员满意度抽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