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XYZY-JSGC202511FJ-******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XYZY-JSGC202511FJ-******1 | |||||||||||||||||||||
| 1.招标条件 | |||||||||||||||||||||
| ******保******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大西街30号 建设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17799.72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14162.99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为46960平方米,合计改扩建总建筑面积为61122.99平方米。 其他:主要施工内容:传染楼外墙及屋面翻新,综合业务楼(原康复楼)改造,新建医疗综合楼、配套用房等。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8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31日 合同估算价:26513.53万元 | |||||||||||||||||||||
| 2.3其他:(1)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 ?采用 □不采用;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2)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与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2级及以上资质。③申请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体建筑面积45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⑤项目业绩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的,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各方提供均有效)。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7)目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由申请人提供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6)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④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3)其他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拟投入施工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5)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及拟投入人员信息登记,并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申请人提供的人员信息必须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公开信息一致,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其他要求:申请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及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申请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若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若大型企业参加投标的,应采取下列方式之一:①将本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有分包比例说明。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5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比例不低于60%,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有联合体各方承担比例说明。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前附表须知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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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4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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