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汉滨区殡仪馆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 采购公告 源发布时间:2025-12-03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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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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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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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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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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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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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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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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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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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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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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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6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AKCG-******

******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0,769.5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0,769.5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60,769.5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160,769.5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承诺。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16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16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发布。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支持:******95、******00;(5)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启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对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民政局

地址:汉滨区陵园路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水景湾15幢1单元门面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菲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3日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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