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2025年教育系统教师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采购公告 源发布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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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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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和静县2025年教育系统教师培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YZFCG2025-11 

    项目名称:和静县2025年教育系统教师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静县2025年教育系统教师培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学校管理方法,提升教育科研与改革实践能力,形成终身学习意识,成为推动区域教育高******学校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具体目标1.办学思想与法规素养(针对校长及领航班)
************学校管理合规化、规范化。
2.教育改革与发展视野(针对校长及领航班)
精准把握国内外教育改革动态(如优质均衡、“双减”政策深化、核心素养培育******学校发展规划。
******学校管理能力(针对校长及领航班)
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如目标管理、精细化管理、团队激励等),能运用数据分析优化教学管理、师资建设、校园安全等工作;熟悉现代教育技术(如智慧校园平台、教学数据分析工具),提升管理效率。
4. 终身学习与引领能力(针对校长及领航班)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形成自主学习与反思习惯;具备带领教师团队开展教育科研的能力,能在区域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校际协同发展。
5. 政策执行与部门管理能力(针对骨干中层班)
准确理解并执行国家及地方教育政策,熟练掌握所在部门(如教务、德育、后勤等)的管理流程与方法,提升部门工作效率与质量。
6. 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针对骨干中层班)
具备良好的跨部门协作意识与沟通技巧,能有效协调部门内外部关系,激发团队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7.问题解决与创新能力(针对骨干中层班)
******学校实际,在部门工作中进行适度创新,提升工作成效。
 

   备注:本次培训分为“骨干校长班”“领航班”与“骨干中层班”三类,具体如下:
******小学现任骨干校长或者副校长,有一定管理基础和发展潜力。
******小学重点培养的优秀校长,在县域内有一定影响力,承担引领区域教育改革的任务。
******小学各部门(如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现任骨干中层干部,工作表现突出,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365天)(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鉴于该项目属于社会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满足公民的社会发展活动的直接需要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教育、科学普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中的公共教育培训领域,完成该项目需要供应商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师资培训经验、以及具备更强的职业操守的专业化人员和配置,存在可能影响采购目标实现和无法确保中小企业充分供应的情形,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拟参与磋商供应商可以为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非企业组织机构。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可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视同为中小企业的单位证明函件。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下列条件其一即可: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非企业单位机构证书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或授权人证明;(法人参与磋商的: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参与磋商的: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包括网银缴纳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供递交原始凭证回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资料(税收部门出具的完成税收缴纳证明)。2、提供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税收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完成社保缴纳凭证)】
(5)“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站截图;【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日前)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的加盖公章的主体信用记录网页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翔晟CA服务热线025-******;新疆CA服务热线******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供应商须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若供应商参与开标,须自行承担投标及一切相关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开标或招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学校实训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兰干路幸福商业街2-1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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