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瓦埠镇张冲村废弃坑塘新增耕地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人民政府
编制时间:二○二五年十二月
寿县瓦埠镇张冲村废弃坑塘新增耕地项目
招标公告
寿县瓦埠镇张冲村废弃坑塘新增耕地项目招标公告发包的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限额以下非进场项目发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寿公管联〔2024〕2号)、《寿县小微工程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经瓦埠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寿县瓦埠镇张冲村废弃坑塘新增耕地项目
二、建设规模:拟新增耕地1.5793公顷
三、建设地点:张冲村境内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最高限价:311643.33元(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六、中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
七、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八、项目工期:30天
九、开标时间地点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时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网上招投标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寿县专区】在【我的项目】中在线完成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寿县专区】在【我的项目】中在线完成上传报价表。
开标地点:在瓦埠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十、资质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企业应为寿县瓦埠镇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三)投标人持有本工程招标人(建设单位)出具的投标邀请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联系人:顾正山 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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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建设需求 |
建设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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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满足建设需求中所有内容 |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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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供应商可自行扩展此表格。
评审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资格符合性评审
评审小组对通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
初步评审(资格、符合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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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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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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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响应文件内容 |
符合邀请招标文件要求 |
是 |
|
3 |
投标报价 |
不得超出预算价 |
是 |
|
4 |
供应商资格 |
符合邀请招标公告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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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同履行期限 |
30日 |
是 |
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项目所有一切费用,履约期内采购人不再另付其他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评审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评审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评审小组应从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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