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改扩建工程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学校改扩建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质疑1:1、本项目递交纸质保函时需要委托书持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吗?
2、资格审查的业绩和资格审查部分项目经理的业绩可为同一个业绩吗?
答复:1.不需要。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质疑2:1、本项目递交纸质保函时需要委托书持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吗?
2、资格审查的业绩和资格审查部分项目经理的业绩可为同一个业绩吗?
答复:1.不需要。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质疑3:本项目递交纸质保函时需要委托人持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吗?
答复:不需要。
质疑4:******发改委以******改革局,市级有关单位:
我长期关注并参与重庆市各类工程项目、服务采购类招投标相关活动,始终恪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坚决维护本地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秩序。但近期,我在参与及关注本地多个招投标项目过程中,发现大量严重违背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违规问题,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刻意设置不合理、排他性门槛,严重损害了广大合规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我市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现特此以个人名义实名向贵委举报,恳请贵委依法严查、彻底整治。
当前重庆招投标市场中,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受不正当利益驱使,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全然不顾项目实际施工、服务需求,专门为特定投标对象量身定制投标条件,通过各类限制性条款恶意排斥其他潜在合格投标人,让公开招投标沦为暗箱操作、内定中标人的走过场流程,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一是关键岗位人员资质设置极端苛刻、针对性极强。部分项目招标文件里,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岗位,设置极其小众、特殊的专业资质、细分从业年限、专属认证等要求,这类资质在市场上极为稀缺,仅有极个别特定单位能够满足,完全脱离项目实际实施需求,本质就是量身打造门槛,直接剥夺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
二是业绩要求设置精准壁垒、变相排斥投标人。不少招标文件在业绩审核上,不以项目规模、实际履约能力作为核心评判标准,反而刻意设置极具针对性的业绩关键词、极度细分的项目类型、小众服务场景等限制条件,将绝大多数具备同等履约能力、拥有丰富同类项目经验的投标人排除在外,仅让预设的特定单位符合要求,招投标完全失去公平竞争意义。
三是奖项要求脱离项目实际、违规设置超高门槛。部分几百万投资额的小型工程、普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竟违规要求投标人提供国家级奖项、行业顶级荣誉等超高条件,这类奖项与项目实际需求、履约标准完全不匹配,明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让众多合规参与者根本无法参与公平竞争。
上述种种违规行为,不仅彻底背离招投标“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核心原则,更严重破坏重庆营商环境,打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影响公共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长期下去必将严重阻碍我市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在此,我恳请贵委切实履行招投标市场监管职责,依法对上述违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处理:
1. 严查招标文件量身定制、设置不合理排他性条件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事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2. 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规范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流程,严格杜绝各类歧视性、排他性条款;
3. 依法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秩序,保障所有投标人合法权益,营造阳光透明、规范有序的招投标环境。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本次举报内容全部真实、有据可查,无任何捏造、歪曲、夸大事实之处,自愿对举报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愿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恳请贵委高度重视、尽快介入查处,还重庆招投标市场一片公平公正的环境!
此致
敬礼!
答复: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质疑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复: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部分”中“(二)承诺”已包含的承诺内容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未包含的则需单独提供。
质疑6: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委员会的组建方式。
质疑7: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复: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地方,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固定无法更改的格式除外)。
质疑8: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复:需要。
质疑9: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复:可以。
质疑10: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复:招标文件对财务报告是否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未作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2.财务要求”执行。
质疑11: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且以下情形不得作为说明的依据:①亏本让利,②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③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④类似项目业绩。
质疑12: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复: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质疑13: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复:需要。
质疑14: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复:本项目未对清单单项报价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
质疑15: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复:可以。
质疑16:教育建筑的续建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复:新建、改建、改造、扩建、续建、迁建教育建筑施工均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但同时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依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图书馆、体育馆、展览馆等,不包括学生及教工宿舍等。
质疑17: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吗?
答复:不可以,招标文件已明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18: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复:不需要。
质疑19: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复:不可以。
质疑20: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复:不是,就是竣工时间。
质疑21: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复:不可以。
质疑22: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复: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质疑23: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复:不满足。
质疑24:教育建筑的装修或者幕墙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复:不满足。
质疑25: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复: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质疑26: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使用吗?
答复:可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不限制为在投标单位的业绩。
质疑27:必须是新建教育建筑业绩吗?
答复:新建、改建、改造、扩建、续建、迁建教育建筑施工均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但同时还需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依据《建设工程分类标准》************图书馆、体育馆、展览馆等,不包括学生及教工宿舍等。
质疑28: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复:不需要。
质疑29:请明确是否有业主专家 是否异地评标
答复:1.******委员会的组建方式。
2.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质疑30:在电子招投标活动中,CA 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已具备合法等效效力并被普遍采用。招标文件强制要求法定代表人亲笔手写签名,与电子化招投标的实施要求不符,属于不合理的形式性限制。法律并未规定亲笔签名为唯一有效签署方式,该条款人为增设投标障碍,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答复:该要求并未否定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亦不排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并不构成不合理限制或对公平竞争原则的违背,不存在为投标人增设不合理障碍的情形。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31:清单问题处理电话***
答复:提问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质疑32: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委员会"有业主代表吗,请明确有几位?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复:1、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2.财务要求”执行。
2、可以。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部分”中“(二)承诺”已包含的承诺内容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未包含的则需单独提供。
4、******委员会的组建方式。
5、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时,以本答疑为准,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学校
******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4月22日
[******************].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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