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洲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N14标段(二次)已由子洲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子政发改科发〔2025〕14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子政审批函〔2025〕18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子洲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子洲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子洲县三川口镇艾兴庄至刘家湾、小场峁至天平山、蒿则梁至艾兴庄、后米脂沟至老墕、新安庄至麻地沟、黑豆墕至沙峁、吴山至曹河、香炉沟至洛家峁 ;
2.2 工程规模:包括三川口镇艾兴庄至刘家湾、小场峁至天平山、蒿则梁至艾兴庄、后米脂沟至老墕、新安庄至麻地沟、黑豆墕至沙峁、吴山至曹河、香炉沟至洛家峁,隐患里程16.824公里,招标最高限价******.50元; ;
2.3 项目投资总额:******.5元;
2.4 标段划分:
|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 施工 | 子洲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N14标段(二次) | / | 包括三川口镇艾兴庄至刘家湾、小场峁至天平山、蒿则梁至艾兴庄、后米脂沟至老墕、新安庄至麻地沟、黑豆墕至沙峁、吴山至曹河、香炉沟至洛家峁,隐患里程16.824公里,招标最高限价******.50元; | 90 |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子洲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N14标段(二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申请人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事服务—企业库”中可查询并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截图。未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网络截图);非失信且无不良记录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建造师为非失信人员,提供未列入失信企业及个人网页截图。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已出年份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2月04日 17时00分 至2025年12月09日 17时0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时至/时休息),在无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25日 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在线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其他
7.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7.3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子洲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办事处人民街44号 | 地址: | 榆林市富康路榆溪尚品3号楼1415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 | 张彦军 | 联系人: | 刘莉娥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网址: | ||
| ******银行: | ******银行: | ******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6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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