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飞防服务(含助剂)(第二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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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300-02191
二 、 项目名称: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飞防服务(含助剂)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飞防服务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城区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龙翔大街125-12号
中标(成交)金额:525,000(元)
评审总得分: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中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飞防服务(含助剂)(C******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服务中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飞防服务(含助剂)
服务要求:使用植保专用无人机施药 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等要求: (1)供应商提供无人机农业飞防作业服务,作业面积7.5万亩;除特殊天气外,7日内完成防控; (2)供应商实施作业的植保服务组织须具备规模化作业能力,采用的无人机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提供无人机的产品合格证),不低于15架,并提供无人机三者保险单。签订合同后,全部录入后台,并上交无人机信息; (3)供应商应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4)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有防治经验,需提供飞手合格证20个以上。 (5)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可精准设定飞行高度、飞行速度、亩喷洒量;须有副高级及以上植保专业技术员或有害生物防治员做好现场技术指导; (6)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投保商业责任险; (7)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载药量50公斤以上,飞行宽幅8-9米。 (8)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作业高度:距作物叶尖高度不超过5米; (9)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不超过8ms; (10)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30m(感知15米远0.5cm半径横拉网线;感知30米远多股高压线); (11)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应具备自主避障功能; (12)施药量不低于3L亩; (13)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必须具有航空作业实时监管系统,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 (14)严格按照农药登记范围及剂量用药,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禁止自行混配、混施药剂,以免产生药害或拮抗作用降低药效; (15)中标方负责该项目所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当天送回甲方指定地点; (16)保证防治效果,喷药5日后,需中标方做药效调查; (17)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做好安全预案,负责现场安全指导; (18)中标单位在接到防治任务4个小时内赶赴现场。 (19)鉴于无人机防控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坚守安全红线。中标人要提前制定相应安全预案,落实分工与职责,充分保障项目安全实施,高度重视无人机防治飘移所导致喷雾质量下降、人畜中毒、农作物药害以及对水产养殖等有益
服务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防治任务后4小时内到达防治现场,7日内完成全部合同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使用植保专用无人机施药 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等要求: (1)供应商提供无人机农业飞防作业服务,作业面积7.5万亩;除特殊天气外,7日内完成防控; (2)供应商实施作业的植保服务组织须具备规模化作业能力,采用的无人机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提供无人机的产品合格证),不低于15架,并提供无人机三者保险单。签订合同后,全部录入后台,并上交无人机信息; (3)供应商应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4)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有防治经验,需提供飞手合格证20个以上。 (5)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可精准设定飞行高度、飞行速度、亩喷洒量;须有副高级及以上植保专业技术员或有害生物防治员做好现场技术指导; (6)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投保商业责任险; (7)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载药量50公斤以上,飞行宽幅8-9米。 (8)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作业高度:距作物叶尖高度不超过5米; (9)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不超过8ms; (10)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30m(感知15米远0.5cm半径横拉网线;感知30米远多股高压线); (11)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应具备自主避障功能; (12)施药量不低于3L亩; (13)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必须具有航空作业实时监管系统,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 (14)严格按照农药登记范围及剂量用药,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禁止自行混配、混施药剂,以免产生药害或拮抗作用降低药效; (15)中标方负责该项目所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当天送回甲方指定地点; (16)保证防治效果,喷药5日后,需中标方做药效调查; (17)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做好安全预案,负责现场安全指导; (18)中标单位在接到防治任务4个小时内赶赴现场。 (19)鉴于无人机防控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坚守安全红线。中标人要提前制定相应安全预案,落实分工与职责,充分保障项目安全实施,高度重视无人机防治飘移所导致喷雾质量下降、人畜中毒、农作物药害以及对水产养殖等有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立云、刘国学(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朝阳市植物保护中心)
地 址:友谊大街四段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学锋 何杰 肖德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中心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飞防服务(含助剂)二次招标.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af469f3e-feb3-4c7e-91ba-0d40adc55c4a.png
附件下载:
af469f3e-feb3-4c7e-91ba-0d40adc55c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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