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服务中心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项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服务中心绿化工程
******服务中心
(三)建设规模:预算价约240.45万元,最高限价为:190万元。
(四)质量标准: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养护期为二年,养护标准为一级,苗木成活率大于98%】
(五)工期:6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七)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服务中心绿化工程的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三)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类型不包括防护林、防风林、隔离林、苗圃等项目,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含以上内容的应以扣除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要求如下: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子认可)。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三、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四、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在线开标公证系统”网站自行获取,网址:******:8003/login;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5时00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在线开标公证系统”网址(******:8003/login),按系统提示完成投标、开标流程(推荐使用Windows10操作系统,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或Win10自带浏览器Edge)。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与或完成投标、开标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望海东路65号
联系人:姜先生、张女士
电话:******、0515-******
******有限公司
******街道兆泉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日期: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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