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12-02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402-00433 二 、 项目名称:新抚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抚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辽宁省沈抚新区沈东七路36号 中标(成交)金额:992,000(元) 评审总得分:98.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抚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新抚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C******档案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对新抚区档案馆约******页档案数字化扫描、400000条档案数字化著录和数据挂接等技术服务,以及购买基础硬件设施。加工内容包括:案卷整理(档案借调、案卷整理、编写页号、拆除装订、案卷级目录著录),文件级目录著录(必著项录入、涉及多人名条目,每条录入以5-10个人名为标准),原文数字化加工(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图像抽检),索引(档案条、文挂接),数据备份,纸质档案装订还原、入库上架等工作流程。 服务要求:按照服务需求全部内容执行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规范、标准和文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2022)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 《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DB 34T 450-2004)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 《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DAT 64-2017)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 《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00)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华、张书珩、邱成伟(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抚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抚区档案馆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新抚路7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10-4号楼30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蕾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122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新抚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11.18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抚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