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107国道总************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事业部。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采购范围漯河107国道总包部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说明: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现场交付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序号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暂定数量项目地点备注1商品混凝土C15m3200河南省漯河市漯河107国道项目指定地点/ 2商品混凝土C20m32003商品混凝土C25m325004商品混凝土C30m330005商品混凝土C35m310006商品混凝土C40m330007商品混凝土C50m34000合计: 139002.2 交货时间:甲方至少提前1日向乙方送达发货通知,载明货物需求数量及交货时间,乙方接到发货通知后在指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指定的部位;2.3 交货地点:河南省漯河市漯河107国道总包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2.4 质保期: 6个月。3.应答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商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生产商。商混站位置距离我部所需要施工位置方圆不超过30km。3.2 业绩要求: 具有该类货物近三年(2022年至今)供货的业绩1例。 3.3 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有外部失信记录(外部失信记录是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个政府网站收录的供应商失信记录,主要包括近三年涉及围标串******集团和我公司以往采购和履约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4 注册要求:在中国能建供应链一体化平台(******/)注册合格的供应商。3.5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应答。3.6投标要求: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不同供应商不得使用同一设备终端查询同一采购项目信息(以下简称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违反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按如下方式处置:1.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禁止事项的,其投标(响应)无效。2.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上传同一标段(包)投标(响应)文件的,参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认定相关供应商串通投标,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3.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且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黑名单供应商认定条件,认定其采取不正当手段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4.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采购平台“重大违约失信认定标准”,认定其在资审时弄虚作假,纳入D级供应商管理,禁用一年。4.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12 月 8 日至2025年12 月 12 日。获取方法:?登录中国能建供应链一体化平台获取(网址:******/)。5.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10时00分。递交方法:?通过中国能建供应链一体化平台递交。递交地址:?中国能建供应链一体化平台。 6.开启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同应答文件的************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事业部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夜明珠路35号邮 编:443000 联系人:洪宇杰 电 话:******391现场联系人:聂文扬 电 话:****** 2025年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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