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 变更通知 源发布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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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2-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804-00828 ******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现更正为:2025年12月10日。 原开启时间:2025年12月9日现更正为:2025年12月10日。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3日15时3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0、密码:16213)。 (二)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 联系方式:******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维新 电  话:******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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