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理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赣设都招字2026第001号
******委员会以都发改可研字〔2025〕08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都昌县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理中心项目设计。
2、项目建设地点:都昌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陶母路)周边(南侧紧邻林地、北侧紧邻陶母路)。
3、项目规模:日处理能力300吨。建筑再生骨料应用范围:路基填埋材料、再生水稳料、C20-C30混凝土、再生环保砖等。
4、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约2169万元。
5、本项目设计费:本项目设计招标要约价格(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为27万元,最终取费价格按工程财政评审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的4折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设计周期:总工期30日历天,①接招标人通知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②方案设计通过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③初步设计通过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8、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配套(都财字[2025]2号)。
9、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技术咨询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及施工图审查,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页打印件或保函扫描件;
6、外埠来赣企业须按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和人员登记。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网络截图盖公章(含拟派人员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5月1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凭本企业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11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其投标无效。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要能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管理局
地址:都昌县县府南路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集团E栋3楼
联 系 人:刘女士、沈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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