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二期)及梁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重庆市梁平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二期)及梁平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有关答疑通知如下:
提问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整(人民币),对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 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请问 “投标函”中“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 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对于免除投标保证金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如何填写?填写 20 万元?还是填写 0 元?
答: 对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免除投标保证金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函”中第4条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0元”或“/”。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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