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火车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 采购公告 源发布时间: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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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火车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火车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工程(二次),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共一个标段,合同估算价约94.9万元。

2.1.3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围栏制作安装、自动扶梯采购安装、成品厕所采购安装等;具体详见图纸及需求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②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注: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拟派项目负责人);

5)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6)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仅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7日14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该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投标最高限价公布的网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公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兴业大厦801A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街道南通职大南门向东100米

   

南通市崇川区兴业大厦801A室

顾浩然

顾莉玲

联系电话

0513-****** 

联系电话

******

 

2026年4 月21日

 

附件: 4.清单.rar 信息发布责任承诺书-.pdf 5.图纸.rar 2.定稿招标文件-南通火车东站综合客运枢纽配套工程(二次)4.21.doc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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