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12-03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600-04215 二 、 项目名称:元宝区金山镇石桥村饮水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元宝区金山镇石桥村饮水工程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60-5号706室 中标(成交)金额:1,023,282.55(元) 评审总得分:8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元宝区金山镇石桥村饮水工程 工程类 名称:元宝区金山镇石桥村饮水工程(B******其他建筑工程) 施工范围:新建水源井1眼,泵房1座,铺设管线24441米新建水表井11座,检修井3座,排气井4座。设置移民标志牌1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实际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孙德男 执业证书信息:辽******607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贤、姜英(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元宝区金山镇石桥村饮水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按1.0%计取;中标金额100万元到500万元费率按0.7%计取;中标金额500万元到1000万元费率按0.55%计取,中标金额1000万元到5000万元费率按0.35%计取,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100万元×1.0%=1万元;(100-500)万元×0.7%=2.8万元;(500-1000)×0.55%=2.75万元以此类推累计为最终价格。代理费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16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6号1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415-******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元宝区金山镇石桥村饮水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元宝区金山镇石桥村饮水工程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