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委员会30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人民政府
******委员会30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包括:1、光伏安装工程、2、场地平整、3、高压线延伸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5.项目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并入电网。
二、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不少于(1)年,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质保金
结算价格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达到本合同要求,缺陷责任期结束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全额支付质量保证金。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
(1)确定结算价格: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进行结算审核。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经采购人审批通过后,确定本项目合同价格。
(2)付款:
①待工程竣工结算后,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的97%。
②剩余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支付。
③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网银等方式。
五、验收办法及标准
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函(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