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双洎河水生态保护修复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双洎河水生态保护修复EPC总承包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XZJY-GC-2025-32
3、项目概况:本次工程治理段为从辛店镇周湾村K3 500至梨河镇皇甫寨村K33 376,工程治理段长20.876km。工程建设生态缓冲带0.649k㎡,建设生态护岸13.53km,建设生态湿地0.56k㎡。
4、建设地点:新郑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7、招标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要求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8、工期:合同生效后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内;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行业内相关规定及验收规范标准;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12、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3①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地质水工环或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地质水工环或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以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企业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4.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5.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5.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及办理。
5.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建筑企业或工程监理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标无效。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需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的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资质正常的相关截图。
四、投标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
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办理投标担保,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清单转换工具及操作手册下载》等)。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电子件为准。
五、投标保证: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元)。
2、缴纳日期:2025 年 12 月 0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 09:30 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保证金账号信息: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
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交易中心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银行账号一致。)
②投标担保:投标单位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 年 12 月 0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 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华夏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层
联系人:李瑞
电话:0371-******
******管理局建筑业监管科
地址:新郑市新华路 218 号
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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