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JS************ 招标项目编号:I******050001GN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西区纪庄子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676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受******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河西区纪庄子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本工程位于河西区,西起现状卫津南路,东至现状环湖中路,全长约 676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20米,设计车速为30km/h。同步实施排水、给水、中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和绿化等配套工程。2.2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河西区,西起现状卫津南路,东至现状环湖中路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河西区纪庄子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招标范围: 规模676米,包括: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20米; 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新建单排d300~d1500mm 管道,长1241米,其中d300收水支管491米;污水工程:新建单排d300~d400mm管道,长739 米;给水工程:新建单排 DN100~DN300mm管道,长859 米;中水工程:新建单排DN200~DN400mm管道,长788米;燃气工程:新建单排DN200中压管道,及3条预留DN200 中压支线,管道总长约804米,设计压力0.4MPa;照明工程:新建杆高10米单挑臂路灯36套,杆高10米单挑臂路灯10套;现状路灯迁移3项,现状路灯拆除1项。新建电缆2400米等;交通设施工程: 全线施划交通标线694平方米;新建交通标志29套、隔离护栏1483米等;新建信号灯控制箱2套,悬臂机动车信号灯7套,迁移现状机动车信号灯1套;人行信号14套,迁移现状行人行信号灯2套;新建400w像素监控摄像机8套,4米单悬臂电子监控杆3套等;绿化工程 :新种植胸径14cm的白蜡209株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2557.9982万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3月01日 至 2026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8日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请联系招标代理获取相关资料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朱江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湖北路43号
邮政编码:300042
联系人:俞老师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洋
办公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俞洋
电话:******
传真:****** 日期:2025年12月0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朱江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湖北路43号
******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甄芳芳 赵莹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河西区纪庄子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招标范围: 规模676米,包括: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20米; 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新建单排d300~d1500mm 管道,长1241米,其中d300收水支管491米;污水工程:新建单排d300~d400mm管道,长739 米;给水工程:新建单排 DN100~DN300mm管道,长859 米;中水工程:新建单排DN200~DN400mm管道,长788米;燃气工程:新建单排DN200中压管道,及3条预留DN200 中压支线,管道总长约804米,设计压力0.4MPa;照明工程:新建杆高10米单挑臂路灯36套,杆高10米单挑臂路灯10套;现状路灯迁移3项,现状路灯拆除1项。新建电缆2400米等;交通设施工程: 全线施划交通标线694平方米;新建交通标志29套、隔离护栏1483米等;新建信号灯控制箱2套,悬臂机动车信号灯7套,迁移现状机动车信号灯1套;人行信号14套,迁移现状行人行信号灯2套;新建400w像素监控摄像机8套,4米单悬臂电子监控杆3套等;绿化工程 :新种植胸径14cm的白蜡209株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2557.9982万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3月01日 至 2026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8日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请联系招标代理获取相关资料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8052 。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朱江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湖北路43号
邮政编码:300042
联系人:俞老师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洋
办公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俞洋
电话:******
传真:****** 日期:2025年12月0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朱江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湖北路43号
******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甄芳芳 赵莹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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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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