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资源循环基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口市龙华区资源循环基地项目(设计) 已由******委员会 以 海发改投资函〔2025〕10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资源循环基地项目(设计)
2.2 项目概况:新建一座大型II类生活垃圾转运站(总用地面积约12826.56㎡,总建筑面积约7130㎡),设计生活垃圾转运规模500t/d(其中其他垃圾375t/d、厨余垃圾125t/d,并含可回收物暂存转运场地约170㎡、有害垃圾暂存转运场地约35㎡),并为远期垃圾增长和转运需求预留空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建地上两层生活垃圾转运车间,设有环卫停车位,同时配套建设室外水电、场内道路、围墙等附属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购置,配建进场道路(110米乡道),配建约1.2公里乡村道路的供电套管、供水及地下雨、污水管(本项目专管)等。
2.3 项目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苍东村南侧,金盛达建材城东侧
2.4 计划工期:42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方案设计(深度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及其他后续服务工作。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6 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00元。计划工期为42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深度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其他后续服务工作工期为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人员) 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7信誉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
3.8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信息应与确认投标时填写的负责人一致。
3.9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中标人出现失信情况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4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gb-web/)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gb-web/)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6.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6.3逾期送达(送达时间以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文件后生成的回执为准)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人须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gb-web/)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 (下载地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gb-web/)办事指南-软件工具 栏目)本项目所使用的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5036.1760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完成电子投标书上传——(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投标人可通过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gb-web/)将已加密并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下载至参与开标的电脑并使用电子投标工具模拟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自行检查确认所递交投标文件是否正常。
8.4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为保证项目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参与投标和开标时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 确保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防止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开标时投标人使用个人电脑登入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gb-web/)在【我的投标项目】项目详情页点击【参与远程开标会】进入远程开标大厅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在开标时间到达前,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利用参与开标的电脑提前登入开标系统进行电脑配置环境检测,并按提示设置电脑环境。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登入远程开标大厅(登入远程开标大厅入口提前2小时开放);开标时间前未登入过远程开标大厅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将无法登入远程开标大厅,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大道84号2#综合楼301号
联系人:龙工
电话:0898-******
******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龙岐雅苑(北区)1栋B单元1901
联系人:吴工
电话:0898-******
2025年12月03日
******管理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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