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01001 |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华宁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09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22 09:00 |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201.07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规程等要求,完成玉溪市华宁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EPC)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1)完成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深化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优化等所有工作内容并出具相关设计成果资料等,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跟踪协调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消******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门卫室、中心供氧及负压系统、特殊房间装修、******消防、透视围墙、场地道路工程、变配电工程、水泵房、供氧系统的专用设施、医用气体、充电桩、标识标牌、绿色建筑等,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招标人保留对本项目投资规模及范围调整的权利。2.工程施工及相关工程设备采购和安装:(1)完成本项目经审查******消******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门卫室、中心供氧及负压系统、特殊房间装修、******消防、透视围墙、场地道路工程、变配电工程、水泵房、供氧系统的专用设施、医用气体、充电桩、标识标牌等工程施工、安装及相关工程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等,以及由发包人另行发包和联合选择分包项目的预留预埋工作。(2)负责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过程中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的配合工作等。(3)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资料归档等工作。(4)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3.总承包管理:(1)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工作。(2)配合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3)配合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4)配合竣工资料城建归档。(5)配合完成工程备案。(6)统筹协调好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等的工作及其他应当由总承包方负责执行的未尽工作按合同约定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标准执行。4.总承包招标完成后,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工程及其他需专业承包资质完成的工程内容、重要设备及材料由发包人和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实施。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自行踏勘。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企业担任;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下述资质或条件:1.设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设计方提供)。2.施工: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企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注:①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待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待建)承诺。②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4.除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满足《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
| 业绩要求: | 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总投资400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其他: | 1.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三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信誉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施工单位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设计单位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无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无以上记录的声明或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