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1昭平三江至梧州长洲区富万村(选段)(路垌至富万村段)路面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S201昭平三江至梧州长洲区富万村(选段)(路垌至富万村段)路面改造工程******委员会以******委员会关于S201昭平三江至梧州长洲区富万村(选段)(路垌至富万村段)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梧发改基础〔2025〕2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201昭平三江至梧州长洲区富万村(选段)(路垌至富万村段)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交行审〔2026〕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有限公司。项目招标文件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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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也可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新成立企业、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上年度纳税信用评级证书、当年度动态信用等级证明或公告开始之日上月末的无欠税证明)。 3.3业绩要求: 在最近 5 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 2021年3月1日算起至今)按单个合同段至少成功完成过一个8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或累计成功完成过16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注:①公路工程包括公路新建、公路改扩建、路面改造、路面修复工程。②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必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6060/hmeq/portal/company)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除“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④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的规定,分包业绩可参与投标,劳务分包业绩不可参与投标,分包业绩需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各项要求。】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 类证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在最近 5 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 2021年3月1日算起至今)至少担任完成过一个8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或累计完成过16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3.5.2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路桥类专业); (2)在最近5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 2021年3月1日算起至今)至少担任完成过一个8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或累计完成过16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注:①“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道路与桥梁、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铁路、土木工程、隧道工程、市政桥梁工程等专业均可。②项目经理或总工有在建项目任职的,投标人应提供随时撤离承诺书。③项目经理或总工在业绩中担任职务必须在2021年3月1日之后,担任职务的时间在 2021年3月1日之前的不符合要求。④项目经理或总工业绩应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以通过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⑤“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必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6060/hmeq/portal/company)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合同文件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⑥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的规定,分包业绩可参与投标,劳务分包业绩不可参与投标,分包业绩需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各项要求。】 3.6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专职安全员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 (注: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专职安全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专职安全员随时撤离承诺书。) 3.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本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不得参加。(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9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参与本工程投标(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时间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准);信用评价等级属D级的企业,不可以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办公室(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 |||||||||||||||||||||||||||||||||||||||||||||||||||||||||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4.评标办法 |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 |||||||||||||||||||||||||||||||||||||||||||||||||||||||||
5.招标文件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1日 至2026年04月28日 (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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