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新化县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开展实体化运行,发挥未保中心最大效能,决定向社会力量购买新化县社会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常态化运营服务项目,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新化县社会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常态化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履行服务时间
一年(自项目合同执行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地点
新化县社会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四、项目内容
(一)健全未保中心服务功能,完善工作机制。
负责在新化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开展日常运营工作,将未保中心打造成困境儿童临时监护、委托照护,个案会商,便捷救助,社工服务,基层赋能,宣传引导,政策咨询等多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完善未保中心工作机制。
配合未保中心开展困境儿童委托照护工作。
按中心要求做好院内委托照护困境儿童的日常关爱及心理辅导、亲情陪伴服务。协助做好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生活环境、生存状况、风险评估等情况调查,完善困境儿童信息档案、成长记录。组织社工人员,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有针对性地开展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人格健康成长等关爱服务,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三)助力“护童成长”项目实施。
对接民政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护童成长”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湖南省新化县项目点,配合县民政局完成“护童成长”项目各项工作。
(四)重点个案帮扶救助服务。
重点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低保等困境儿童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个案服务10个。链接社会资源和募集社会爱心人士、志愿者,为受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困难,让其敞开心扉,提升能力。
(五)留守、困境儿童主题活动。
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儿童心理专家、社工等专业人员组成专业团队,为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普法教************学校对儿童的保护意识。
(六)赋能基层儿童工作者。
赋能基层儿童工作者,为县基层儿童工作者开展服务能力专题培训班,全年不少于2场。
(七)未保热线运营。
安排专人坐班、接待运营及热线值班。运营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服务热线(0738-******),拓展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服务平台功能,畅通发现报告的渠道,构建线上线下、部门之间、系统内外相互协同、联动响应的儿童保护机制。及时发现、报告、评估有需求的困境儿童,对有需要的困境儿童提供介入服务并有相关文字记录资料。对有需求的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专业的帮扶,对需要转介的儿童,做好心理辅导转介工作,做好热线接听台帐。
(八)协助其他工作。
协助未保中心完成其他工作包括:未成年人社工工作、参访接待工作开展、协助开展公益夏令营、假期托管班,编辑中心每月工作简报、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及视频号的推广,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维护等。
五、项目要求
(一)项目须有专职人员配置,1名项目督导,2名专职人员(8小时工作制、月休4天)。有丰富的社会工作运营管理经验,有承接政府尤其是民政业务部门委托的社会工作的经验且运作情况良好;与政府业务部门的沟通经验,能默契配合。
(二)运营机构应熟悉困境儿童服务经验,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困境儿童政策与知识、心理疏导方法与技能,项目服务期间,确保工作人员稳定。
(三)运营机构须拥有足够的服务能力,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工作,并定期协助向采购方进行项目运营情况
汇报。
(四)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并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妥善保管项目运营所有文件资料。
六、项目金额
本项目资金预算20.4万元(报价不高于此价)。
七、申报机构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市场监管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复印件;
(三)服务涉及领域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相符;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供应商需提供工作人员相应的职业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项目申报资料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报价表;
(三)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必须有法人代表的签名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
(四)有效的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证件;
(五)信用记录;
(六)单位业务范围相关证明资料;
九、响应、开启响应文件和成交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1******办公室,未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未能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一律不接收。递交材料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咨询电话:0738-******,联系人:邹定明。
(二)开启时间和地点。新化县社会福利院三楼会议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若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将中止此次采购活动。
十、评审方式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供应商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十一、竞争性谈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新化县社会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所有。
新化县社会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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