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泗洪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泗洪县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已经洪交【2025】27号及相关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洪县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洪县天马线和曹梅线。
1.2工程规模:泗洪县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涉及拟对泗洪县天马线、曹梅线共2条路线进行老路检测及维修改造、长周期养护、数智协同、科技兴安、交产融合等内容,总里程约34公里。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9万元。
1.3设计周期:45日历天
(1)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文件,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至招标人并上报至上级单位审批。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等期间发包人要求的相应工作。
(3)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的需求,及时提供各阶段工作所需的相应成果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参考资料等。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最高投标限价:69万元。
1.6招标范围:泗洪县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3个标段,本标段为泗洪县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路面检测、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概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配合业主办理项目立项手续)及施工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或变更)、施工变更、施工配合及竣(交)工验收配合等)。
备注:投标人可以参加以下3个标段投标(泗洪县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泗洪县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泗洪县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三标段),但最多只能在其中1个标段上中标。根据项目开标顺序确定中标人,若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下一标段可以参与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开标顺序:三标段、二标段、一标段,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异议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1.7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设计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提交的初步设计成果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提交正式成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施工交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施工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3、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双信封; □ 单信封。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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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
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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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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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务文件: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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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及奖项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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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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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文件(技术建议书):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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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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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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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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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安全保证措施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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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项目的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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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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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履约信誉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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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履约信誉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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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价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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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保留四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4)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1、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10,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5;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 、E2 ,但 E1 应大于E2. |
10分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1、业绩材料需提供以下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合同、③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设计批复文件或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设计完成证明材料或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报告)或加盖发包人公章的工程完工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该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内容(项目内容须描述清楚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否则不予认定)等。
4.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注:1、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职称证明以人社部门评审的职称证明为准(如非人社部门评审的,须提供评审单位的人社部门核准备案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材料需提供以下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合同、③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设计批复文件或加盖发包人公章的设计完成证明材料或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报告)或加盖发包人公章的工程完工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该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内容(项目内容须描述清楚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否则不予认定)及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姓名以合同为准,特别提醒: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与合同上的项目负责人名字不一致的,须同步提供具有发包人加盖公章的项目负责人的变更说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EPC设计业绩,则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以EPC合同所载设计负责人为准)等。
4.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2个要求:
a. 截 止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当 日 , 投 标 人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s :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 //******/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委员会查询为准。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4.7.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9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程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5日 09:00至2025年12月10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bszn/005008/******/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 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泗洪县长江路5号 地址:泗洪县花园口国际广场C栋1301、1314室
联系人:潘向阳 联系人:冯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223900 邮编:223900
E-mail:/ E-mail:/
2025年12月04日(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项目投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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