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根据中心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蓝天保卫战工作精细化管控要求,为确保高压喷雾项目维护服务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的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日常督查
督查科对合同范围内高压喷淋项目维护服务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巡视检查,设备运转时间:每天上午8点30-11点30,下午13点30-18点30(雨天不开,气温低于1摄氏度(含)不开,冬季时间适时调整,有特殊需求期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中标维护公司,按考核细则限时整改到位。每月对巡查问题汇总,建立督查台账。
二、重大事件专项督查
主要包括中央及省、市环保督查、重要线路和重大活动的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三、督查考核办法
1、日常督查:抽查合同范围内高压喷淋日常运行、设备维护维修情况,每发生一起非故障原因未按服务要求开启或关闭,发现的问题按考核细则问题类别扣0.1-1.0分,未处置到位的加倍扣分。
2、热线工单:由于中标公司管理责任不到位、设备维护不到位等情况出现的工单,每条工单扣0.5分。
3、专业考核:专业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按考核细则扣0.2-4分,
4、受到市、区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的重大问题等扣2-10分。
四、计分方式及结果运用
1、计分采用百分制,对月考核总分低于95分(不含)以下的按每下降1分扣除1000元;对月考核总分低于90分(不含)以下的按每下降1分扣1万元。
2、季度平均成绩低于(不含)95分,由中心业务分管领导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当年度月成绩连续三次低于90分,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后附扣款细则)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