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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陶瓷01地块商业综合体场地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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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25]哈产租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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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2-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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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规定,已经完成了所有前置审批(包含评估备案)及内部决议,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有权(授权)管理人,本次出租行为合法依规、符合规范。 6、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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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陶瓷01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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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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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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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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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44号 |
出租参考面积 |
总建筑面积为45870.31平方米 其中: 一层建筑面为14787.39平方米; 二层建筑面积为18262.9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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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所在层数 |
3层/ 1-3层 (具体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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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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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10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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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现用途 |
商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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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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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年租金每三年重新评估,租金按照评估结果缴纳。 |
附属设施 |
详询转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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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5,786,264.0元/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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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5,786,264.0元/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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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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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隆凯评报字【2025】第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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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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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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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有限公司出具的黑隆凯评报字【2025】第001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及房产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并自行与出租方确定合同条款。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房屋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6、标的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费、供暖费、水、电、燃气、通讯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承租方与出租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应当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出租明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账户详询出租方。 7、标的目前电梯尾款未付清尚未安装完成,设施设备未进行相关调试,防水局部没有进行维修,待完成所有项方可签署合同。 8、承租方不得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方擅自转租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与承租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9、由本项目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缴纳,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咨询确认。 10、相关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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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68 法定代表人:张培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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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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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 |
******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及文号:《董事会会议决议 》(2025年第1次董事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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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10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 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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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参与报价),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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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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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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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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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按出租方要求,意向方报名前需要到现场实地勘察并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后方可参加该项目。意向承租方须进行现场勘察并签订现场勘察确认书。意向承租方须在2025年12月4日09:00至2025年12月17日16:00(工作时间)到出租方指定地点(具体地址及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询展示联系人及电话)进行现场勘察,须经出租方确认完成现场勘察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提醒意向承租方注意: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到出租方指定地点完成现场勘察则无法参与该项目,请意向承租方合理安排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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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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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5-12-04 09:00 至 2025-12-17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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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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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5.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5-12-18 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网银、电汇等; 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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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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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12月04日 09:00
至 2025年12月18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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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 |
1、交易服务费比例: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1%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5%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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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唐女士,******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姬女士,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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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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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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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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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一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1).docx 附件:附件三协议书.docx 附件:附件四声明书.docx 附件:标的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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