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末端数据采集手段及系统集成优化(项目编码:2025-JL07-W1024)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装备末端数据采集手段及系统集成优化
二、项目编号:2025-JL07-W1024
三、更正内容:
(一)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原文件: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备注 |
1 | 企业 规模 | 2.根据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由大至小排序,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的20%递减,最低分为0分。 | 2 | ******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代替),如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时提供其报表和合并报表,以其报表为准,如仅有合并报表导致无法拆分投标(报价)供应商的相关数据,按照0分处理。审计报告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0分处理。 |
3.根据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总额由大至小排序,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的20%递减,最低分为0分。 | 2 | |||
2 | 业绩 | 1.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装备加改装或系统集成项目)******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金额50万元以上的合同得标准分值的20%,最多得标准分值。 | 5 | 说明: 1.同类项目:指装备的数据采集设备或数据采集软件。 2.******银行进账凭证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3.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原件备查) 4.每份合同只计算一次。 |
变更说明: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备注 |
1 | 企业 规模 | 2.根据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平均资产总额由大至小排序,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的20%递减,最低分为0分。 | 2 | ******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代替),如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时提供其报表和合并报表,以其报表为准,如仅有合并报表导致无法拆分投标(报价)供应商的相关数据,按照0分处理。审计报告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0分处理。 |
3.根据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总额由大至小排序,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按标准分值的20%递减,最低分为0分。 | 2 | |||
2 | 业绩 | 1.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投标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装备加改装或系统集成项目)******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金额50万元以上的合同得标准分值的20%,最多得标准分值。 | 5 | 说明: 1.同类项目:指某某装备的加改装或系统集成项目。 2.******银行进账凭证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3.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原件备查) 4.每份合同只计算一次。 |
企业规模得分中原第二项和第三项备注中******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2023******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
业绩得分中备注中“1.同类项目:指某某装备的数据采集设备或数据采集软件。” 调整为“1.同类项目:指某某装备的加改装或系统集成项目。”。
(二)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表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原文件: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备注 |
合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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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说明: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备注 |
合计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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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中,原合计标准分值为60分,现调整为55分。
四、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助理
办公电话:01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孙助理
办公电话:010-******
采购机构:******学院采购室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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