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有限公司马山镇白石山矿区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生产过程中废石废渣滚落山脚压占基本农田2.81亩;租用矿区边缘50多亩农田作为安全生产缓冲区,但“租而未种”导致山脚下农田长期撂荒。
二、责任单位:******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整改目标:完成压占基本农田2.81亩地块的清理,完成基本农田地块及撂荒50多亩地块复垦,完成农作物种植。
******有限公司及时清理压占基本农田的矿产品,并及时种植相关农作物进行复垦。
整改落实情况:******有限公司立即清除压占基本农田的废石废渣,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恢复耕作条件,2024年开春完成种植农作物。该企业于2023年10月30日对违法占地地块复垦到位,达到种植条件,取得复垦到位确认书。2024年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矿山后山复垦情况进行复查,其种植甘蔗已出芽正常生长。
三、验收情况
由柳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验收,通过现场核查,认为问题编号三十三已按照《柳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账基本完整清晰,达到了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4月8日至4月14日;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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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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