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E******41D******001 | ******旅游局夏邑县博物馆陈展提升改造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 279 号 12 号楼 12 层西南户 | 938,500.00 | 元 |
******旅游局夏邑县博物馆陈展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于2025年11月12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11月27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于2025年11月2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项目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发现以下问题:
磋商小组成员李奎远、王迪在评标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分项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竞争性磋商办法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为量化打分,分值设置为4分、2分、0分,磋商小组成员李奎远、王迪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量化打分,多处分值均打了3分。
******有限公司认为上述问题属于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关于重新评审的规定。
************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活动。
原评审结果:
******旅游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有限公司
成交价:938989元 ;大写:玖拾叁万捌仟玖佰捌拾玖元整
现评审结果:
******旅游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有限公司
成交价:938500 元;大写:玖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
******办公室)并经同意后变更成交结果。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50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0.00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9.67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29.98分;最终得分:89.65分
******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3.33分;客观因素评分:2分;投标报价算分:29.92分;最终得分:75.25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有关规定计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1262.00元。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其他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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