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甲方验收事项标准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甲方及采购需求的履约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消防通道的畅通;2、确保责任区不发生偷盗、破坏、火灾等安全事故情况;3、严禁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责任区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渣土、杂物、防止租赁户回流等;4、对地块主出入口及公区道路进行日常清扫、垃圾清运,绿化枯枝枯叶清扫整理拖运;5、在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对地块组织服务人员大扫除。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甲方商务履约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甲方履约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依据甲方规定的其他事项进行履约。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以整改通知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快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每月汇总报告甲方,由甲方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负责乙方保安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但必须依法、合理。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将本单位对保安岗位的职责、要求、任务明确界定并书面递交乙方,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经甲乙双方对此签字确认后,由乙方保安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5.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的队员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调换不适合的保安员(但必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甲方有权对保安员各项工作有效监督、检查和指导。
6.甲方必须关心爱护乙方保安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对保安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7.为乙方保安队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8.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向乙方保安人员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为勤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器械、设施等。
9.甲方应在双方开始履约之前,向乙方就保安责任区内固定、相对固定和可移动物品提交清单,并严格履行确认手续。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所指定的工作管辖区域内,负责搞好甲方的治安保卫工作,保安人员具体工作安排由甲方指定,由乙方具体执行。
5.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政审、业务培训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相关规定持证上岗,为安保人员购买社保或其他商业保险等保障措施;安保人员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所有文件、资料等均应合法真实,不得隐瞒。
6.乙方对保安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从严实施奖惩,保安人员不适应甲方工作的,乙方应及时无条件给予更换。
7.乙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经双方确认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乙方保安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保安人员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自身或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与甲方无关。
8.乙方应当保证其对甲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并应努力安排同一保安员到甲方工作的连续性。
9.乙方保安人员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等协助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乙方在保安工作范围内依法协调有关关系。
10.对所有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应作为保密信息对待,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原因将上述有关资料与信息泄露并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支付采购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1.如项目现场管理出现突发状况或其他临时用人需求,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增派人员,需要临时紧急增援甲方应提前2小时告知乙方,如需大批量(30人以上)临时增援,甲方至少需要提前4小时告知乙方,乙方公司管理人员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协助人员调配,临时增派人员服务费用按临时出勤标准收取。如甲方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增援落实配合度较差,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服务要求中任一约定的,或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需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服务费中进行扣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