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中区2025年农村客运候车亭(牌)项目
2.建设单位:沈阳市辽中区交通运输局
3.项目内容:
辽中区2025年农村客运候车亭(牌)项目,项目包含新建侯车亭、新建站牌、后车牌喷绘及原有候车亭、站牌拆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技术标准
本项目选用材料及施工必须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施工图规定。
三、施工要求
1.施工现场要求: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并在监理单位监理下完成工作内容。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2.施工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场,做好施工方案安全和突发性事故预案,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3.施工档案要求:成交供应商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竣工后提交一式四份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不予拨付工程余款。
4.施工水、电费:施工用电、用水由采购人按规定提供到施工现场,具体线路及日常使用和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含在响应报价之中)。
四、工程材料、设备
1.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五、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竣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额的97%,一年后支付余款。
4.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5.质量标准:合格
6.保修期:两年。
7.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8.结算方式:合同价、最终结算价原则上应当与成交价一致,除由于设计变更和合同内容调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可参照原成交单价进行调整,其它均应含在风险系数中,不予调整。
9.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采保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规费、承包管理费、税金、冬雨季施工等各项因素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响应总价应包含完成项目所涉及的全部。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工程量清单中有关技术措施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技术措施进行报价,但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的技术措施项目和工程数量。
(5)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所列材料项目,供应商应按运到现场的价格填写单价,材料检验试验费包含在报价中。
10.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图纸,另附
七、工程量清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