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施工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东发改字〔2025〕2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局,招标人为******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4077.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0926.9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内容包括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其中: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改造41925米,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网改造16386米,化粪池改造211个,新设充电桩420套,以及路面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地点:沧州市东光县城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对5个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即将设计范围内小区现状室外雨污合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检查井、雨水口、化粪池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并新设部分雨污水管道将收集的雨污水分别排至市政雨污水管道内,并对保留利用的现状排水设施进行清淤维护,以及路面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0元。
2.3 计划工期:2026年8月底前完工。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
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6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参选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2月 0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12月 09 日 17 时 00 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 23 日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高璟,联系电话:******/0311-******。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 ******
电子邮箱: /
9.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0.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1.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 分散 远程异地”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参照2002年10月15日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89%收取代理费,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3)平台使用情况: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沧州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CA证书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证书,CA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FCA、CQC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12.联系方式
12.1 招标人:******建设局,通讯地址:东光县东兴路53号;联系人:卞全胜,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
12.2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6号汇龙公馆2515室;项目负责人:高璟, 联系电话:******/0311-******;联系及异议处理人:高璟,联系电话:******/0311-******,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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