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泉州市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2026年泉州市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25第13号),现将补遗书(第1号)内容公布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4)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其中勘察任务、设计任务和监理任务均只能各自由一家单位承担”。请问“勘察任务、设计任务和监理任务均只能各自由一家单位承担”是指联合体成员之一可以承担勘察任务、设计任务和监理任务中的两个及以上任务,但某一任务(如勘察任务)不允许两家及以上联合体单位参与吗?
答复:是。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全过程咨询服务团队评分标准(2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中“注:(3)海洋相关专业:投标人提供的证书专业名称中须体现“海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为近海工程,“近海工程”涉及海洋动力学、海岸侵蚀防护、近海环境评估等,与海洋科学和工程高度交叉。请问职称证书专业名称包含“近海工程”是否可以认定为海洋相关专业?
答复:职称证书专业名称包含“近海工程”的可以认定为海洋相关专业。
二、本补遗书(第1号)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遗书(第1号)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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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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