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裕安分局特巡警训练场人造草坪及停车棚安装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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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公安局裕安分局特巡警训练场人造草坪及停车棚安装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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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XJ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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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公安局裕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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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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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楼2110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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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开标时间 |
2026年2月25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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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叁拾肆万柒仟柒佰壹拾贰元壹角壹分(347712.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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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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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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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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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 |
叁拾肆万贰仟元整(342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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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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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柏工 联系电话:******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局裕安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安局裕安分局。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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