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58-1号住宅楼等22项)幕墙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幕墙总面积约42971.31㎡ 合同估算价 89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西北旺镇HD00-0411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273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包含0058地块住宅楼1#、2#、3#、4#、5#、6#楼、公建S1#和S2#、人防出入口及0072地块住宅楼1#、2#、3#、4#、5#、6#、7#、8#、9#楼、公建S1#和S2#、人防出入口的玻璃幕墙、铝合金系统窗、石材幕墙、铝单板幕墙、外墙涂料、铝合金线条、铝合金百叶、铝单板(玻璃)雨棚及雨棚钢结构、室外玻璃栏板、室外金属栏杆、屋顶格栅及烟囱的装饰、入口门斗、铝合金门、单元门、遮阳系统、纱窗、不锈钢水槽、金属屋面、外挑设备平台防水、会所幕墙、配套附属结构幕墙、人防出入口及汽车坡道口、窗井防坠篦子等所有幕墙图纸设计范围内外墙外饰系统的供货及安装(包括不限于为满足安装所需要的后补埋件、铝型材、钢型材、不锈钢、石材、玻璃、铝板、结构硅酮胶、耐候硅酮胶、密封胶、钢结构、转接件、五金配件、隔热条、密封胶条、粘接剂、气密性贴膜、硬质防腐木、外墙保温隔热材料等)。
2.6其他 最大单体幕墙面积约14054.46平方米,单体幕墙最大高度45米。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5 年 12 月 04 日
1. 招标条件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第二标段) 已由******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核)〔2024〕8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为 西北旺镇HD00-0411街区内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58-1号住宅楼等22项)幕墙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58-1号住宅楼等22项)幕墙工程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幕墙总面积约42971.31㎡ 合同估算价 89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西北旺镇HD00-0411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273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包含0058地块住宅楼1#、2#、3#、4#、5#、6#楼、公建S1#和S2#、人防出入口及0072地块住宅楼1#、2#、3#、4#、5#、6#、7#、8#、9#楼、公建S1#和S2#、人防出入口的玻璃幕墙、铝合金系统窗、石材幕墙、铝单板幕墙、外墙涂料、铝合金线条、铝合金百叶、铝单板(玻璃)雨棚及雨棚钢结构、室外玻璃栏板、室外金属栏杆、屋顶格栅及烟囱的装饰、入口门斗、铝合金门、单元门、遮阳系统、纱窗、不锈钢水槽、金属屋面、外挑设备平台防水、会所幕墙、配套附属结构幕墙、人防出入口及汽车坡道口、窗井防坠篦子等所有幕墙图纸设计范围内外墙外饰系统的供货及安装(包括不限于为满足安装所需要的后补埋件、铝型材、钢型材、不锈钢、石材、玻璃、铝板、结构硅酮胶、耐候硅酮胶、密封胶、钢结构、转接件、五金配件、隔热条、密封胶条、粘接剂、气密性贴膜、硬质防腐木、外墙保温隔热材料等)。
2.6其他 最大单体幕墙面积约14054.46平方米,单体幕墙最大高度45米。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五 年 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3500万元及以上或幕墙面积15000㎡及以上的幕墙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5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下载资格预审文件。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上发布,并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 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1号 |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七层 |
| 联 系 人: 李政 | 联 系 人: 康雅晶、徐雯雯、郭国军、杜雪、万子妍、王燕婉、王巧红 |
| 电 话: ****** | 电 话: ****** |
| 传 真: (010)****** | 传 真: 010-******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李工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5 年 1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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