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潢川县预制菜标准化加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二、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四、变更内容及其他说明:
①原招标公告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EPC总承包:
3.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证件)。
3.1.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3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4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3.1.2”“3.1.3”“3.1.4”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查询截图)。
3.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的单位就“勘察设计釆购施工(EPC)工作”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3.2二标段监理标:
3.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2.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EPC总承包:
3.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证件)。
3.1.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3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4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3.1.2”“3.1.3”“3.1.4”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查询截图)。
3.1.7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提供联合体各方的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或由牵头人出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的单位就“勘察设计釆购施工(EPC)工作”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3.2二标段监理标:
3.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2.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3.2.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原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2日。
现变更为: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09日。
③原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④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同步变更,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信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答疑文件,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澄清文件中内容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潢川县工业大道智慧大厦7-8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信茶大道仓房鑫苑二期17号楼102-202号
联系人:李清政
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址:潢川县建设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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