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YBQZC2025-64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湖镇镇2025-2026年新闻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500000(元) | ******有限公司 | 衢州市三江东路12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龙游县湖镇镇2025-2026年新闻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 龙游县湖镇镇2025-2026年新闻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慧芬,曹育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丁拥军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购买服务)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太平西路166号(华西园22幢1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舒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方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传 真:/
联 系 人:严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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