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中心】通山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监理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SZX-202510SZ-586001001)

湖北 结果公示 源发布时间: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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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510SZ-******1

一、招标概况

<通山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监理服务项目><2025年10月18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1月11日><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5年11月11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建设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0000> <******.0000> <******.0000>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730> <730> <73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董波利> <刘合拯> <程道兴>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05日><2025年12月08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建设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洋都大道67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温泉笔架山街>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15-******> 3、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地址:<通山县通羊镇滨河路73号301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12><4>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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