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胜岸港(春耀路至春兴路段)河道工程 JSZC-320591-WYJS-C2026-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5-08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WYJS-C2026-0004
项目名称:胜岸港(春耀路至春兴路段)河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9.70107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32.527786万元
采购需求:
对春耀路至春兴路段的胜岸港河道进行整治,河道长度为463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驳岸建设,配套景观绿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必须是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
3.5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方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项目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6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方式:“苏采云”系统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0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5-08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场地-开标室(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项目参与-采购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进入交易系统,点击“开标大厅-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5.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CA办理及使用指南: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登陆页面右下角点击【新CA办理指南】--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
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采购系统中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7.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操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8.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
(3)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4)苏财购【2022】1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11.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2.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
13.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电话:0512-******、0512-******。
14.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15.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61、******89、******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永昌泾大道1号漕湖大厦5楼
联系人:朱星顺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8号国裕大厦一期608室
联系人:蔡翔宇、王文静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翔宇、王文静
电话: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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