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3]WSCG[CS]******
******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153号202单元之六 | 1,593,000.00元 | 99.1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餐饮服务 | ******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 ******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 以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以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以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批 | 以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1,593,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慧颖 |
| 评审专家: | 赖建龙 、 吕东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中标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三年总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4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2.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银行银隆支行,账号:************2。?3.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其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4.本项目属于可延续性服务项目,项目服务期限一年,符合要求的可续签,合同期最长累计三年。如成交供应商因采购人原因未续签合同,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部分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退回。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服务中心食堂服务:4.07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发出中标(未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及时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系统公告);未中标人可领取未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
联系方式:******05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702单元
联系方式:******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洋
电话:******916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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