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有限公司已委托安徽科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芜湖2GW GPC量产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发布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况
(1)项目名称:芜湖2GW GPC量产技改项目;
(2******有限公司;
(3******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
(4)建设性质:改建;
(5)现有工程情况: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于2023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目前已建成投产;芜湖协鑫20GW(二期10GW)高效电池片项目于2023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目前尚未建设;芜湖2GW扩产及电池研发中试线项目于2024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目前已建成投产。
(6)本次工程情况:本次工程对现有的2GW TOPCon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引入激光开膜等GPC电池核心工艺设备,提升产品质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芜宣大道与北航路交叉口。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551-******;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号合肥创新中心3幢。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在本公示附件中下载获取或者通过网络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49069.docx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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