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北郭乡堤圈村 2025 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定标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受******服务中心委托,对安阳县北郭乡堤圈村 2025 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12月4日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第3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1、工程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安阳县北郭乡堤圈村 2025 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 招标编号:A******000630
1.3 建设地点:位于安阳县北郭乡境内。
1.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6 招标控制价:******.08元
1.7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定标时间、地点、方法:
2.1 定标时间:2025年12月4日09点00分
2.2 定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第2定标室
2.3 定标方法:票决法
3、中标人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3.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
3.3 资格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3.4 中标价:******.53元
3.5 工期:20日历天
3.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
3.7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马文娟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 ******7540 |
3.8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综合实力和履约能力强、 报价合理。
4、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5、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上发布。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9日。
6、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8、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福堂
联系电话:******
地址:安阳市安阳县亚龙湾路与华文路交叉口西北角安阳县北务综合办公区3楼
邮箱:******
******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意强
联系电话:******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西单元25楼
邮箱:******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农村局
统一机构代码:******MB0Q154760
联系人:张现涛
电话:******
陈玉霞 ******
陈少峰 ******
地址:安阳市安阳县亚龙湾路与华文路交叉口西北角安阳县北务综合办公区3楼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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